广州花都区卫生局原局长朱启军受贿45万获刑6年
花都卫生局原局长朱启军获刑6年
年届花甲的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局原局长朱启军,原本就要退休了可以享受晚年的安逸时光,但如今他却深陷囹圄。因在任职期间多次收受医疗设备供应商好处费共计人民币45万元,被认定犯受贿罪近日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,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。
据悉,现年60岁的朱启军系广州人,大专文化,去年7月因涉嫌受贿罪自首,之后被取保候审。
朱启军供述,2007年年底,花都狮岭医院要购置一批医疗设备,他当时给狮岭孝感最好癫痫病医院医院院长打了招呼,孝感最好癫痫病医院帮助医疗设备供应商曹某君做成了这笔生意,之后大约在2008年上半年收受了曹某君20万元。2010年,他又收受了曹某君贿送的好处费15万元,因为2009年他帮助曹某君顺利中标花都区卫生局一笔409.98万元的郴州癫痫病治疗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。2011年春节前后,他收受曹某君10万元,因帮助曹某君顺利中标花都区卫生局一笔135.75万元的医疗设备采购项目。
朱启军坦言,因为自己是花都区卫生局局长,对于该区卫生局医疗设备的采购有决定权,而曹某君为了在花都区卫生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顺利中标,所以赠送自己好处费。
对于检方指控的受贿罪名和事实,朱启军表示没有意见。量刑上,朱启军辩护人认为,朱启军主观恶性较小,且主动投案自首,自愿认罪,事发后积极退赃,已将全部赃款退回,没有前科,加上朱启军患有肝炎等多种疾病,需要治疗,恳请法庭对他减轻、从轻处罚,并郴州癫痫病治疗医院适用缓刑。
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,朱启军构成受贿罪,应依法予以严惩,鉴于犯罪后自动投案,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是自首,且退出全部违法所得,依法可以减轻处罚,故判处有期徒刑6年,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。(记者章程)